近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境內企業持續蓬勃發展,積淀了大量的資本,企業都想要能從境外得到 更多的資本,須要選擇境外進行投資,得到利潤。
因為我國在資本對外投資方面有嚴謹的管控,須要必須在現行政策的引導下,正規的辦理有關手續后,資金才可以合理合法順利的出境,當中普遍的方法便是做ODI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操控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合法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法,得到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理自主權及其他有關合法權益的投資活動。
前款所稱投資活動,主要包含點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得到境外土地使用權、使用權等合法權益;
(二)得到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合法權益;
(三)得到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
(四)得到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
(五)新創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
(六)新創建境外企業或向具有境外企業提升投資;
(七)新設或入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八)通過合同、信托產品等方法操控境外企業或資產。
這里所稱企業,包含各種各樣的非金融企業和金融企業。
這里所稱操控,是指直接或間接有著企業過半數投票權,或固然有著過半數投票權,但可以掌控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關鍵事項。
ODI備案申請優勢:
1、發展境外市場,得到當地現行政策或稅務特惠,促進資金積累速度;
2、便于與境外客戶的業務轉款,降低轉款手續和成本費用
3、提升 國內企業品牌形象,提升企業附加價值
4、充分消化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及其及時把握外界信息
5、運用運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避免國外貿易壁壘
6、綜合境內外企業發現,優化資源分配
溫馨提示: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限是兩年,假如在兩年之內找不到相匹配的項目了,該證書就過期了,到時候如果有新的項目,企業必須重新辦理ODI投資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