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是我國長三角輻射帶動中西部地區發展的重要門戶城市和東部沿海經濟帶與長江經濟帶戰略交匯的重要節點城市,隨著南京經濟的快速發展,很多南京企業都會想到國際市場上發展,但是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國內企業境外投資需要辦理境外投資備案之后才能辦理外匯手續,實現境外投資。
都知道境外投資備案不好申請,審批部門會對南京企業進行境外投資行為做一個綜合的審批,只有符合了規定要求境外投資備案才能通過,拿到《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為了避免企業在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是出現不通過的情況,今天就來說說
南京境外投資備案申請難點。
南京境外投資備案申請難點:
1、多個境內機構/公司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項目的時候,可以約定一個投資主體向其注冊地的銀行申請申請變更登記,其他境內機構/公司無需重復申請。
2、除了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外,境內個人居民是無法參與境外投資活動的,如果有設立特殊目的公司,需要申請37號文登記才可以以特殊目的公司名義參與。
3、境內企業在境外投資的時候,應該登記境內企業投資的第一層級境外企業,當境內主體通過給第一層級企業增資以便再投資其他境外企業時,要將這部分增量投資疊加在第一層級的中方投資總額中。
4、轉股或者減資登記的時候,應該區分轉股或者減資的標的義務還是實際,并且區分不同系統功能模塊申請。在轉股同時包含義務和實際的情況下,應該先申請轉實際,再申請轉義務。
5、變更登記業務后續可能發生跨境流動的情況下,會生成新的業務登記憑證。比如,中轉外(實際)和外轉中(實際)業務,都會生成相應的業務登記憑證。對于義務出資的變更,由于只是對原有義務出資額度的更改,所以生成的業務登記憑證上的編碼不變。
6、銀行應審核企業填寫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信息,如與《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其他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或合作合同相關約定信息不一致,原則上不得為其申請相關業務。如有特殊原因,企業應提交相關材料予以說明,并以《申請表》為準申請相關業務。
7、變更登記前,銀行應認真核實系統登記信息是否與企業實際投資情況相符。如不相符,銀行應向當地外匯局報告,待信息調整正確后再進行變更登記。企業登記業務完成后,銀行應通過綜合查詢-歷史協議查詢查看本次登記的信息及全貌信息是否與企業實際情況相符。如不符,銀行應暫緩向企業發放《業務登記憑證》,并向當地外匯局報告,待信息調整正確后再發放《業務登記憑證》。
隨著我國對境外投資企業的監管越來越嚴,境外投資備案的要求也逐漸變高,通過率越來越低,就算了解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難點,有時候也會因為材料不齊全和條件不符合導致無法通過境外投資備案,讓一些急于發展境外業務的企業措手不及,所以現在很多南京企業都會選擇直接委托像我們舒心企服這樣子專業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公司去代申請,畢竟有多年的申請經驗,而且對于政策要求也比較熟,有新的規定出來也會及時收到并更新申請流程,通過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