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表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中專門有一章要求了備案的有關事項,當中有要求:
第七條各種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向基金業協會申請備案,上報下面基本資料:
(一)工商注冊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是合伙協議;
(三)重要股東或是合伙人人員名單;
(四)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資料;
(五)基金業協會要求的其余數據信息。
基金業協會需要在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資料齊全后的20個工作日內,根據網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單以及基本情況的方法,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理登記手續。
第八條各種私募基金募集結束,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基金業協會的要求,申請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上報下面基本資料:
(一)重要投資方向及按照重要投資方向標明的基金種類;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是合伙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給予基金招募使用說明的,需要上報基金招募使用說明。以公司、合伙等企業方式成立的私募基金,還需要上報工商注冊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采取授權委托管理方式的,需要上報授權委托管理協議。授權委托托管機構托管基金財產的,還需要上報托管協議;
(四)基金業協會要求的其余數據信息。
基金業協會需要在私募基金備案資料齊全后的20個工作日內,根據網站公告私募基金人員名單以及基本情況的方法,為私募基金受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