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境外投資備案(ODI)?申請資格是什么?
日期: 2021-07-01 15:51:21
這幾年由于國內企業的成長,境外投資逐漸格外火熱,而ODI(境外投資備案)做為企業境外投資最重要的途徑引發了廣泛的重視。
第一、什么叫境外投資備案(ODI)?
ODI,英文全稱為OverseasDirect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資,指國內企業、組織在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后,通過設立、收購、入股等方法在境外直接投資,以把控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主要目標投資手段。通常為兩種狀況:
1、境外新設公司(新設便是要在香港或是海外的其他國家新創立一家公司,內地境內的這家公司必須做為股東,占股多少并沒有要求)
2、境外收購公司(收購便是在國外控股一家公司,做為收購方的股東,必須出示盡職調查報告。)
第二、境外投資備案(ODI)申請資格
1.境內公司最好是創立滿1年以上(創立時間不足一年的企業,需出示資金的審查);
2.境內公司無異常記錄。
3.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示的財務審計報告不可以出現損失;
4.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最好是大于5%,越高越好;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總資產,最好是低于70%,越低越好;
6.出去的資金必須是企業的流動資金,金額推薦 在1000萬美金之內。
第三、境外投資備案(ODI)申請具體流程
發改委審批或備案→商務部審批或備案→外管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執行ODI。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限是兩年,假如兩年之內并沒有相匹配的項目了,該證書就廢止,到時候如果有新的項目,企業必須再次申請辦理ODI投資備案。
第四、申請辦理境外投資備案(ODI)所需資料
1、境內公司執照副本原文件
2、公司印章
3、近期的財務審計報告單
4、境內公司法人、股東、董事、經理、監事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公司的出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及其翻譯件(假如境外公司已存有)
6、出資商業策劃書或是市場調查等等、投資資金來源狀況的說明概括、投資市場狀況評價概括
7、境內、外產品簡述,得獎榮譽或企業資質證書等,并附圖片
8、出示銀行出示的流動資金證明原文件9、若為收購必須出示收購相關合同、協議;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流動資金證明)、或流水賬單;出示第三方機構出示的盡職調查報告